据新华社报道,广州市近日公布了关于《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建立信用档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必须佩戴信用记录卡,以便购房者查询和监督。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要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固定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信用信息卡,卡内信息包括机构名称、经营地址、人员名称、照片、二维码等信息。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在提供中介服务时,应当佩戴本人的信用信息卡,方便市民随时查询。
此外,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建立房地产中介信用“黑名单”制度,将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的失信行为予以公示。同时,还将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将房地产中介信用网络监管平台相关信息开放给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银行、行业协会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