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惠国土资告[2015]19号)
惠国土资告[2015]19号
经惠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0(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依照规定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并应符合工业项目准入条件及建设相关要求和节能减排环保要求。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上传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17:00)。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13日 至 2015年06月10日 到
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13日 至 2015年06月10日 到 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1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6月1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HG挂-2011-43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1-44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1-45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2-16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2-18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2-7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3-11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3-49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3-71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4-22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4-23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4-25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4-26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4-41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4-89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4-91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4-94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5-1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5-6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HG挂-2015-9号 号地块:2015年06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15日17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以上第一款为现场挂牌事项,是公告系统自动生成,本次挂牌采用网上交易,以以下条款为准。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通过“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http://fjgpjy.fjgtzy.gov.cn/zpgpublicweb/Index.aspx)注册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经挂牌人审核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与网上交易。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通过“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http://fjgpjy.fjgtzy.gov.cn/zpgpublicweb/Index.aspx)注册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经挂牌人审核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与网上交易。
(三)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挂牌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四)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挂牌人进行审核确认:1、《竞买申请书》;2、《竞买承诺书》;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个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竞买保证金应按时到帐);6、项目准入相关材料和宗地交易条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所有的竞买人应当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将挂牌交易的宗地转入网上拍卖程序,并按照网上拍卖规则及程序确定竞得人。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持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挂牌人处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领取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12个月内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建设)许可、使用林地审核、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并以本县设立的企业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本次挂牌二十宗地块出让地价均不含耕占税,地块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排污费、教育附加费和契税等政府规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交纳。除泉惠石化工业区自行负责按地块出让成交总价款的20%预征项目履约保证金外,其余各镇、工业园区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出让成交价款的10%,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向我局一次性缴纳。
(九)如需现场踏勘,请于报名截止日前与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联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惠安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59587332883
开户单位:惠安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银行帐号:157300100100090709
惠安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