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新塘园的晋江P2018-20号地块以拍卖方式出让,百宏、宝龙两家地产商参与了此次竞拍。最终,因竞买人叫价未达该地块所设保留价,晋江市P2018-20号地块遭流拍。
8月13日,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晋江市P2018-20号地块将于9月5日再次出让,该土地用途由中低价位、中小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调整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仍设有保留底价。
晋江市P2018—20号地块
土地位置:位于新塘园,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土地面积:65364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3,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8%。
拍卖起叫价:37100万元。
最高销售均价:8800元/平方米(毛坯)
拍卖时间:2018年9月5日16时。
拍卖地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厅。
其他相关要求
1、该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竞拍方式出让,建成后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8800元/平方米。拍卖中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达到限定的最高价69100万元时,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