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决定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洛江区LJ2018-01-0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信息如下:
拍卖时间:2019年5月21日 15:30
拍卖地点: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七楼会议室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LJ2018-01-02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万安街道塘西社区,西北临泉州汇成针织有限公司,西南临坡地,东北临青少年活动中心,东南临30米宽规划次干路。
(地块大致所在区位)
2、出让面积:13336㎡(约20亩)
3、建筑面积:46676㎡
4、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5、容积率:1.2<容积率<3.5
6、起拍总价:6300万元
7、起拍楼面价:1350元/㎡
8、限价:10000元/㎡
二、其他相关要求
1、该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竞拍方式出让,地块建成后除回购安置房外的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10000元/平方米。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并向泉州市万安开发区塘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交付回购房产。
4、土地出让溢价率超过100%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20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
5、LJ2018-01-02号地块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要求应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含党群活动中心、社区卫生室、居民文化活动室、养老服务点),建成验收合格后应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地块竞得人应按不低于小汽车总停车位数的20%配置充电桩。其余停车位均应预留出充电桩安装位置。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充电桩等设施的建设要同步进行,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证。
6、为促进房地产品质提升,LJ2018-01-02号地块建设单体质量要求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7、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要求,LJ2018-01-02号地块设定装配式建筑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0%。
8、LJ2018-01-02号地块需回购用于安置的建筑物面积、位置及价格等其他事宜按照区土地储备中心、洛江区万安塘西片区拆迁指挥部和泉州市万安开发区塘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定的《洛江区LJ2018-01-02号地块出让说明》(洛土储〔2019〕5号)和《泉州市洛江区LJ2018-01-02号项目用地安置房(塘西片区安置房)回购协议》的范本条款执行。《洛江区LJ2018-01-02号地块出让说明》(洛土储〔2019〕5号)和《泉州市洛江区LJ2018-01-02号项目用地安置房(塘西片区安置房)回购协议》作为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来源:洛江区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