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
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结果的通知
泉建房〔2017〕56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为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树立推广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考评,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鼎盛大观、宝珊花园·景峰等22个物业管理项目为“泉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得“泉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