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江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阳光广场开展实施“同舟计划”推进社会保障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障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引导参保人依法维权,用人单位自觉参保。活动现场通过政策解答、分发宣传资料、图片展示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相关知识。
据介绍,建设工程企业参保计缴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按用人单位参保的,采取实名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以每个工程项目的工期为周期,单独核算,采取按建设项目总造价(工程项目合同价及追加合同价款)的一定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总造价在1亿以下的费率为1.5‰,总造价在1亿至3亿(含3亿)的费率为1‰,总造价在3亿以上的费率为0.6‰;拆除工程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一元计缴。追加工程造价的,相应补缴差额部分。
据悉,截至目前,晋江已有101个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约47亿元),14746人参加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征缴工伤保险费5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