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泉州台商投资区南北主干道工程(溪庄段)选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南北主干道工程选房安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选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选房安置工作自2015年8月1日开始。征收人根据选房顺序号载明的选房顺序,以日为单位,安排一定数量的选房对象有序选房(每天4个选房号)。具体时间以《选房通知书》为准。
二、选房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南北主干道工程(溪庄段)选房服务中心(地址:东园镇锦溪花苑1号楼选房中心)。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7559962,传真:0595-27559961。
四、注意事项
1.被征收人应携带选房材料:①选房顺序号;②《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③公民身份证。
2.被征收人应按《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到达选房地点参加选房。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房的,按《选房安置实施办法》第八条延误选房处理。
3.其他不明事宜具体向所在安置工作组咨询。
特此公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