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丰泽区人社局获悉,7月1日起,丰泽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工资基数、养老保险补缴基数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都将调高,这将给全区所有参保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
调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工资基数
从7月1日起,丰泽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上调缴费基数,即按照2015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最低缴费基数从2441.15元提高到2702.2元,最高缴费基数从12205.75元提高到13511元,调整后月缴费最低为256.71元,其中单位部分202.67元、个人部分54.04元。
调整养老保险补缴基数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7月1日起,丰泽区调整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基数和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
丰泽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每月补缴基数为2860元,缴费比例为26%,每月应补缴金额为743.6元。
工伤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在泉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即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2703元,最高不高于13512元;
丰泽区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也将同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