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记者从市石改办获悉,近日,我市兑现发放了2015年度低保户石结构房屋改造补助资金,共有57户低保户家庭获补257.4万元。同时,对2014年度改造石结构房屋的15户低保户家庭追加了33.6万元补助资金。
据介绍,泉州、石狮两级对低保户改造石结构房屋给予财政补助政策。目前补助标准是2015年确定的,具体标准为:石狮市财政按实际居住人口予以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2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48000元;泉州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24000元。两项合计,低保户家庭改造石结构房屋按人口计,补助标准为每人18000元(封顶按4人计)。而2014年前,石狮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7000元,泉州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两项合计,低保户家庭改造石结构房屋按人口计,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0元(封顶按4人计)。今年泉州、石狮两级发放低保户石结构房屋改造补助资金时,决定对2014年改造石结构房屋的低保户,给予追加2015年和2014年补助标准之间的差额。
市石改办有关负责人提醒,泉州、石狮两级给予低保户改造补助资金的政策,是很大的政策利好,且当前的补助额为最高,这样的机会很可能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我市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家庭应抓住机会,尽快提出申请并实施石结构房屋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