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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凭备案购房合同可提公积金充首付

时间:2016-08-02 09:24:27      字号:T|T 来源:石狮日报 点击:
核心提示: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石狮购买首套房和首改房,也可以凭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充当首付款了!这是昨日下午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最新获悉的。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石狮购买首套房和首改房,也可以凭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充当首付款了!这是昨日下午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最新获悉的。

公积金可提取

直接充当首付款

昨日,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泉州版”实施意见对外公布。对于今年已经出台了两份重磅支持楼市文件的石狮市场而言,泉州的这份实施方案中有望覆盖到石狮的,无疑是公积金方面的“新政”。一直到昨日下午5点半,泉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全市视频会议后,这一新政同样将在石狮施行的消息才最终确认。

此前的规定是,购买首套、首改房的职工允许提取公积金,以转账方式转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内以补充首期款,而非充当首付。也就是说,购房者还是得自己先掏钱缴纳首付,之后凭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等,再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充首期款,减少需贷款的额度。

而即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可以直接凭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充当首付款了。具体操作方式是:(1)在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时,由房地产企业提交申请,延缓提供首付款资金缴交证明,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容缺预审先给予备案。(2)公积金管理中心凭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以转账方式转入房地产企业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充抵首付款。(3)房地产企业应在首付款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报送首付款资金缴交证明和首付款发票。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里的购房时间是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此前已经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还按原提取政策执行。

农民工等重点群体

逐步纳入公积金覆盖面

实施意见关于公积金方面的“新政”,值得关注的还有公积金的扩面工作。根据方案,将采取“循序渐进、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方式,统筹规划、稳步推进,重点将非公企业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岗位职工(如:环卫工人、园林工人、保安人员、物流快递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纳入公积金覆盖面,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群体。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农民工,可参照相关规定,给予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的优惠。

此外,意见中还提出,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的用于公租房的资金,可用于购买或租用库存商品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以此提高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使用效率,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逐步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Tags: 备案 购房 合同 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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