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委社会工作部印发通知,同意补助祥芝、鸿山、锦尚镇各1户特困户翻建住房,每户给予25万元建设资金支持。
根据《石狮市开展扶助特困户翻建住房工作方案》,此次受助对象条件为:2011年至2015年连续五年享受低保(核定户主);两人户(含)以上低保户;居住在石结构及危险房屋。根据要求,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并符合翻建的现行规定,且无违反计生政策。全家无收入、有重度残疾人、有多人残疾、有患重病等贫困家庭优先。
按照方案要求,工程质量实行业主负责制。要求建设用地应按照翻建的现行规定;建设标准按照翻建的现行规定执行,围绕改善和提高低保家庭的居住条件,从安全、舒适、方便的角度出发,房屋应为框架结构,符合抗震标准,应留足道路空间及农村住宅防火间距,具备基本卫生设施条件。